党建活动经费管理、使用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规范和加强党建活动经费的管理,使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、规范有序、合理支出,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,根据有关规定、要求,结合协会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基本原则
(一)党建经费包括协会的年度预算经费
(二)立足实际、专款专用。党建活动经费要确保用于加强组织建设、党员教育管理、丰富组织生活、创新党建方式手段、表彰先进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。要确保经费严格按照使用范围使用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、占用。
(三)统筹安排、量入为出。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由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。经费使用要按照预算先行,量入为出的原则,坚持厉行节约。
二、使用范围和标准
(一)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建活动,其具体使用范围为:
1、党员、党务干部培训等;
2、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、资料等;
3、开展党的组织生活、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;
4、党建理论研究、党建工作调研;
5、优秀党员的表彰、奖励;
6、联系群众,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;
7、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
8、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。
(二)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,分别执行下列标准:
1、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,参照协会差旅费有关规定,按标准执行;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。
2、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。
三、活动组织
(一)开展党建活动,要突出增强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同时注重与协会工作结合,注重质量效果,防止形式主义。
(二)开展主题党日活动,应当有详细的活动方案,明确主题,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。
(三)开展党建活动,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,必须自行组织,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。
(四)开展党建活动,要因地制宜,充分利用本地条件;每个基层党组织到本市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;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,确需租用的,要选择安全、经济、便捷的场地。
(五)开展党建活动,要严格遵守协会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要求,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。
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;严禁到上级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;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;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购置电脑、复印机、打印机、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;严禁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;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。
四、经费管理
(一)党建经费是基层党组织活动的专项经费,由各党组织书记统筹协调,严格把关。活动经费审批程序和权限按协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。
(二)党建活动费用报销手续的办理按协会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执行。
(三)建立专用账册制度。使用经费时,必须将开支项目逐一登记。
(四)建立报告制度。每年公布一次活动经费的收入、开支情况。
(五)建立检查制度。每年对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。对违反党建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规定的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